TO spooky_mulder:
前面我講的這段.....原來已經有人貼了.....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另外,告訴你一個不幸的消息,你前面所提的絕對路權判例,剛剛被一則新聞推翻了....
監視錄影器清楚證明,一輛貨車綠燈直行,撞倒闖紅燈的機車,機車騎士身亡,貨車駕駛判刑4個月,你明天可以找一下TVBS新聞看看..........在台灣,別太自信什麼是對的,多接觸多了解才是正途,絕對路權,有時後........可能只是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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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51019
撞死撞闖紅燈騎士被判刑 廂型車駕駛:以後誰要守法?
2006-09-05 17:27/記者張士彥/苗栗報導
苗栗縣苑裡鎮一名廂型車駕駛撞上闖紅燈的機車,造成騎士死亡,法院二審判他4個月徒刑,讓被告相當不滿,認為遵守規定開車被判刑,那以後還有誰要守法?
這名機車騎士在等紅燈看到兩方沒來車,就穿越馬路,結果被從右方開過來廂型車撞上,沒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顱內出血,送醫不治,廂型車駕駛被告上法院,要求除刑事責任外還連帶要賠償1400萬,苗栗地院以駕駛未注意前車狀況,依過失殺人致死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讓駕駛相當不滿,他說,以後誰還要守法。
肇事駕駛李秋節:我們這個國家真的是喔,遵守綠燈行駛的人結果被判4個月,還要民事(賠償),我就很不服氣啊。
死者黃金柱是退休的國小校長,家屬說,在車禍發生後,駕駛到處放話關說,一點悔意都沒有,讓他們很不滿。
死者妻子:他連一個後悔都沒有,一個道歉都沒有,什麼都沒有,像話嗎?他沒有良心啦。
家屬說,父親闖紅燈犯錯在先,已經用生命付出代價,也不希望對方坐牢,只希望他負起道義責任,民事賠償也從原先要求的1400萬降成55萬喪葬費,這樣對方還不接受要上訴,由於雙方認知差距太大,誰是誰非只能等法官裁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