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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N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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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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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CE
雖然很同情那位被告,
不過想一想撞死一個闖紅燈的人,若完全不用負責任,
以後都遵照此案例來判,並成為社會的一般正常現象的話,
那豈不表示我以後開車經過綠燈路口,看到有紅燈右轉的機車騎士,
我就故意給他碾過去,也完全不用負責任?因為紅燈右轉就等於是闖紅燈。


我覺得你這個例子又是另一個情況
這樣算是蓄意謀殺 跟對方闖不闖紅燈沒關係吧
所以法律嚴謹的時候, 這些狀況都是會考慮進去的,
舊 2006-09-05, 11:18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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