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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teno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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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tenor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67
引用:
作者ElvisTu
應該開放幾天,讓那些不小心犯法的人,重生的機會,再停止註冊一段時間,一直這樣循環。

我也贊成這樣
但只怕有心人已經註冊千百個帳號了吧
舊 2006-08-30, 10:52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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