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lievil
這種允許體罰的法律是很難定出來的,
為什麼呢?
1.某些行為刑法已經明訂刑責,一罪不能二罰
2.刑法中除了死刑,其他不是罰款就是坐牢,國家連對強盜犯都不打了,要怎麼依法理去訂出一個稱不上罪的錯(不交作業)要打幾下的法律?

在下前文所述,是在人本主義教育全面執行的狀況下,

而現行制度是如何處理的,相信您正在閱讀

1.這個不是問題,隨便提一個,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2.用累計的,從1下或是基本的時數開始執行如何,繼續不聽就慢慢加重~

所以您說的都是在"全面執行"的情形下,但問題是,現在的情況根本無法全面執行,這就是現實~
舊 2006-05-22, 12:20 PM #4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uym000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