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jor Member
|
引用:
|
作者luym0001
前面我也提過了,體罰是要限制的,你可以用法律明確規定執行及使用時機,不是動不動就可以體罰~
今天學生未交作業,初犯當然不可體罰,就用你們人本的方法去做啊,了解原因,聽學生說,但如果學生一而再、再而三說不聽,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這時用適度的體罰又有何不可,這種情況的體罰,除了主張人本主義的人外,我不知道其他人有多少人會反對的。而且在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這也是一種折衷的方式,請您不要再想說用國家去支援什麼什麼,這樣實在是太理想化,一個國家是不可能有無窮無盡的資源去執行一項政策的~
|
這種允許體罰的法律是很難定出來的,
為什麼呢?
1.某些行為刑法已經明訂刑責,一罪不能二罰
2.刑法中除了死刑,其他不是罰款就是坐牢,國家連對強盜犯都不打了,要怎麼依法理去訂出一個稱不上罪的錯(不交作業)要打幾下的法律?
在下前文所述,是在人本主義教育全面執行的狀況下,
而現行制度是如何處理的,相信您正在閱讀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