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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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ym0001
動不動就體罰當然不對,但我在想,為什麼人本一定要走向另一個極端,為什麼不是走兩者並用的道路?所謂的中庸之道是?
把教師手上的鞭子拿掉,真的會比讓教師手上拿著鞭子但限制他使用來得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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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老師不是冷靜的處罰機器,
對老師而言,
體罰至今仍只是一種社會默契,沒有法源依據,
對各種偏差行為的「量刑」都是自由心證的
前面我有提出一則新聞,
大陸某位曾獲選為優良教師的女老師,
因為學生未交作業,一腳踢破了學生的小雞雞,
我提出這則新聞的目的並不是要說「你看!老師都這樣」
我知道這是特例,也相信這是一個意外或是一時的情緒失控,
但結局是什麼?
教育界失去了一位優良教師,得到了一個身心受創的孩子,
體罰這把雙面刃,一刀斬下,兩敗俱傷,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