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引用:
|
作者lievil
那您要不要比較一下今昔的人口數、社會結構與組成?
「人本從來沒有認為犯錯不需受到處罰」
殺人放火有法律規範應受的懲罰,『人本』又不是說人不必受罰
問題在於,這些人受罰後,要如何不再犯?甚至一開始就不犯?
光靠處罰,可能嗎?
我也不是不贊成調整刑罰的輕重來遏止犯罪,
但前面我也有提出「酒駕」的例子,
罰金增加了,取締嚴格了,酒駕並沒有減少啊!
您要如何證明加重刑罰可以遏止犯罪呢?
再說,就算把這些人抓起來鞭打一頓,
您敢保證這些人不會再犯?還是犯的更有技巧呢?
|
好吧......這麼愛用謬論我就奉陪......
這是比例的問題,與人口、社會結構有很大的關聯嗎?
要就把經濟進步與人民所得增加和刑法增加比例給考慮進去...
這樣你還能斷言酒駕得罰金是增加嗎?
要就考慮實質上而不要單就名目來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