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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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evil
近來我國對酒駕行為的取締、處分越來越嚴格,
如果重罰可以抑制,我們要如何解釋下面這段資料?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發現,民國九十二年起,酒後駕車事件及死亡人數,每年成長率均超過兩成;今年第一季,酒後駕車的死亡人數的成長率,更是突破二七%,酒後駕車情形嚴重。』
再來談您所提的亂砍人、飆車撞人,
這些問題在沒有廢除體罰前就存在了啊?
為何能夠歸咎於「人本」呢?
況且人本並沒有完全被我國的教育體制所採用,其罪何來?
(不然處處都是森林學校,何必辛苦成立森林小學?)
況且,就算這些罪犯被抓起來痛打一頓,
沒有愛的教育、社會拒絕接納,
出獄後,他們就會乖乖的不再犯,還是轉型成更大的罪犯呢?
把人本消滅掉,真的會對這個社會更有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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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本消滅掉,對這個社會會不會更有益我是不曉得,唯一可以確定的是......
人本有本事就幫助全國的教育工作者解決學童管教的問題,不然就不要上媒體打高空、扯教育工作者的後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