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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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rse7
我很好奇
如果是一個窮學生買了一台近萬的LCD
真的是自己不小心刮到的,有幾個會自認倒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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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叫自認倒楣,這叫各人造業各人擔 (好像也不太對 Orz)
為了避免消費者自己意外 or 故意損壞物品坳換貨
銷售商更應該徹底執行交貨檢查。
但絕不是一昧推給消費者吧。
你的預設立場就很偏頗了。窮學生就一定寡廉鮮恥? (不能否認,打著學生名義的澳客滿地爬)
那我想多問一句
各位花了錢買回家的物品,尤其是價格不算便宜的東西 (價格範圍自己主觀認定)
在搬運的時候是小心翼翼還是放地上隨便踢?
那負責送貨跟搬貨的人員對待物品的態度跟行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