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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ma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38
寄出存證信函表示自己的權益不容乎視,並可以進行下一步法律程序•

對方如果相應不理,很簡單•

那就找齊相關法令,到法院訴訟•在法院的法律服務處也可以在這方面提供維護權益的意見•

相信對方公司的律師會很願意在法院跟你解釋•

為何要做出如此的做法,消保法可不是公司片面之詞•就可以曲解•在法院只要誠實的說明

事實,是可以爭回自己的權益•

法律給會保障自己權益的人使用的,雖然是一個小小案例•

但是一但判決成立,就會形成一個規則•該公司內部一定會檢討•訂立更合理的服務條款•

一般人又會想何必為了一台五萬多的產品花費如此心力•

各位沒想過,一台五萬,十台五十萬•長年累月下來,大家都忽視自己的權益下•

造就公司方面的服務,讓消費者越來越不滿意•公司會有今天的態度,不是一天就造成的•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各位以為為何國外的服務會比國內好•

也是靠不斷維護自己的權益所形成的,不要獻慕別人•想想自己做了什麼•
舊 2006-04-13, 08:09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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