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頂樓住戶的"天台使用權"?!>>有請高手指點~~
瀏覽單個文章
birdie8899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靠北市
文章: 783
引用:
作者
perty
這其實是蠻矛盾的,
因為實務上是承認違建可作為買賣的客體,
(但買受人所取得的並非所有權,而是事實上的處分權)
所以當然可以把違建多出來的坪數寫在廣告上並增加價金,
但另一方面,違建畢竟是違法的建築,
所以一但有人申報,
即使那違建是你花錢買的,
你也只能乖乖看著違建被拆,
提出任何的抗議都是無濟於事的!!!
簡單來講,
實務一方面認為違建可以買賣,
另一方面又不保障你(因為隨時有可能被拆),
所以有違建的房子最好不要買!!!
感謝解惑
之前友人在房仲業大致上也是這樣回覆的
加蓋通常會增加房子的價值,但是並無正當的合法性
也就是會面臨舉發拆除的命運(這也是違建蟑螂的存在原因阿
)
不過就我目前居住和看到的行情來說...
頂樓和一樓都比一般樓層要貴
這個大概就是換個名目加收"使用權利金"了吧...
__________________
•爛片這個詞對有些人來說,只是把它當成因為看不懂某些意涵卻無法承認的藉口
2006-03-29, 02:20 PM #
29
birdie8899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irdie8899
查詢birdie8899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irdie8899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