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News
我前面有說過了
如果被得利告了之後,被告也多勝訴而無罪,
若得利再告,則可以拿過去的判列和舉證,控告得利誣告+破壞商譽+獨佔隴斷--->雖然有點難,但也不無可能...
就算告輸了也沒關係...攻擊就是最好的防守。他們律師太閒了,就會有閒時間告別人。
但業者應該要自己去了解為何判決有些勝訴?有些敗訴? 在法律中間還是有一個分界點。
如果符合勝訴的條件,檢察官又提出訴訟,除了要告智慧財產局之外,連檢察官也一起告下去!
看檢察官是不是和得利也官商勾結?
本來對付檢察官只要到監察院申訴就好了!因為檢察官也是公務員。
但現在監察院沒監察委員了,實在是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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