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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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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ETC 車道速限 40 KM/H ,
1.
高公局規定車輛進收費站的速限就是 40 KM/H ,
尚屬合理,
未來如果在民代提案的施壓下將 ETC 車道的速限提高也不無可能。
2.
很多駕駛人經過高速公路的「回數票」及「現金找零」車道的車速其實還不到 40 KM/H ,
我觀察大約是以 10 KM/H ~ 20 KM/H 來過收費站,
甚至還會大排長龍停下來。
我認為 ETC 最大的優點是「方便」,
因為可以不用再花時間找回數票或四十元(小弟常常在高速公路行駛途中從手套箱找回數票),
再者也不用再打開電動窗,
過站後再將電動窗關上。
ETC 可以讓駕駛人“慢速”通過卻不用再做上述動作,
安全性就相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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