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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的 雖然說他在模糊焦點 還是po出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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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遠通電收員工, 這是一封支持遠通電收的信
看到這個標題, 大概你會想馬上按下 Del 鍵, 把這封信丟進圾垃桶裡去.
“呸, 有什麼好看的 ? “ 你會想. “都被大家罵成這個樣子了, 還容你狡辯什麼 ?”
如果想吸引你的注意好把這封信看完, 就像立法委員想吸引電視鏡頭一樣, 我得想辦法搞些聳動一點的東西. 好比說 :
“每次儲值竟要收 7 元,拿白花花銀子去儲值還要收手續費,道理何在!!”
事實是, 這七塊錢, 遠通電收半毛錢也沒收到
這樣的破題, 還可以嗎 ?如果足夠引起你的注意, 可不可以撥空幾分鐘, 再多讀一下這段話.
「精鹽會使農藥化學成分鎖在蔬菜上」、
「炸蟑螂可使回鍋油變清」、
「華X威秀影城用的是假的杜比音效」、
「可樂能夠在十天內溶解鐵釘及牙齒」、
「螞蟻會從耳朵入侵腦部」、
「蠶絲被比化學纖維產生更多正靜電危害健康」、
「新X人壽對於B型肝炎帶原者的任何保險都不生效」、
「任何女士吃了Progesterex藥無法懷孕」、
「征露丸會導致直腸癌」、
「水晶肥皂是治療青春痘聖品」。
還記得這些網路上盛極一時的傳言嗎 ? 或許那一件件的事, 也都曾在你手上 forward 給不少朋友. 最後有一封信止住了上面這一堆飛來飛去的傳言, 還記得嗎, 那封信在列出這些事之後, 最後面只寫了一句話 : “以上這些都證實是謠言”
看了上面這段話, 如果你還在讀這封信的話, 顯然你今天心情不錯. 或許, 如果你願意的話, 要不要多聽我再 “狡辯” 一下 ?
我們先來思考一個問題 : 一家公司賺錢是不是罪惡 ?
當然不是罪惡. 一家公司不以賺錢為目的, 那才是罪惡. 一個企業就是因為想賺錢, 才會有企圖心提供更好的東西來吸引客戶. 這不就是社會進步, 自由市場競爭的基本假設嗎 ?
好了, 這時候該你嗤之以鼻了. “你們遠通電收是政府 BOT 特許行業, 是財團壟斷. 是大魔頭, 專門欺負我們小老百姓. 有什麼資格談自由競爭 ?”
罵得爽嗎 ? 好. 我們愈來愈接近問題的核心了. 很高興你還在讀這封信, 請讓我再講下去.
問題的重點, 應該在於 :
1. 什麼是BOT ?
2. 政府外包某些業務給民間企業, 如何管理它, 以防止這個企業變成星際大戰電影裡那個被聯邦議會授權組織軍隊的議長白卜庭, 到最後搞得銀河系天翻地覆 ?
首先, 關於什麼是 BOT, 我隨手在網路上找到一個定義, 或許大家看看能不能接受 .
BOT就民間投資而言,純粹是商業行為,將本求利。對政府而言 ,本來全部要自己出,現在可以由民間做。所以它的基本精神為:政府與民間是合作關係,相互圖利。
好, 讓你刺眼的字來了. 靠, 原來 BOT 是允許該民間企業賺錢的. 這怎麼可以 !
在這裡, 我們先喘一口氣, 想一想. 相信讀這篇文章的人, 很多人都像我一樣, 是個每天勤勉工作的上班族. 可不可以問一下, 有哪家企業不以賺錢為目的 ? 好. 我們來出一個選擇題 :
遠通電收競標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BOT 案, 其真正動機為 :
1. 以蒼生為念, 不計榮辱, 不計盈虧, 使命必達. 中華民國萬歲
2. 想賺錢
你想答案會是哪一個 ?
別鬧了. 遠東集團當然是想賺錢才來和其他集團一起競爭這個 BOT 案子的. 難道還真的中華民國萬歲搞慈善事業嗎 ? 民間企業要是無利可圖, 政府 BOT 案只會有兩個團隊來競標, 一個是慈濟功德會, 一個是國際紅十字會.
好了, 如果你到目前為止, 同意遠通電收可以賺一點點小錢, 來維持基本的生存所需, 那你可能就會想到剛剛的第二個問題 :
政府外包某些業務給民間企業, 如何管理它, 以防止這個企業變成星際大戰電影裡那個被聯邦議會授權組織軍隊的議長白卜庭, 到最後搞得銀河系天翻地覆 ?
在這裡, 我先貼上幾個人人喊打, 人人叫爽的罵點, 並在每點後面回應一點我的個人看法 :
Q : 美國有 TAG 式的陽春型 OBU, 為什麼遠通電收的 OBU 那麼貴 ? 簡直是跋扈, 囂張, 惡搞.
A : 我先來講一件事. 昨天我妹妹要我幫她買一台電腦, 主要需求的功能有兩個 : 1. 可以打電動. 2. 可以用 microsoft word.
我到光華商場去給她買了一台電腦回來. 沒幾天後, 她看到朋友在玩 PS2 , 驚為天人. PS2 畫面好看多了. 於是, 她開始抱怨為什麼我不幫她買台 PS2, 而搞了一台又貴又複雜的電腦 ? 後來, 我妹妹手裡拿著 PS2 的火影忍者, 堅持我一定要改裝這台電腦, 讓這台電腦可以玩火影忍者.
這事, 你看出問題了嗎 ?
如果你依稀還記得前陣子這場鬧場, 你或許也曾拍手叫好. 是啊, 為什麼美國用 TAG 只要多少多少錢, 為什麼遠通電收的那麼貴. 立法委員揚言遠通電收一定提供陽春型方案, 不然就怎樣怎樣. 這件事我笑得太厲害, 以至於後面要怎樣怎樣我就沒聽到了.
針對這件事, 遠通電收也曾在報紙上提出公開聲明. 但我很懷疑倒底有幾個人看得懂. 所以, 讓我用我自己的方法來解釋 :
陽春型 TAG 的作法, 在這次 BOT案, 是有某競標團隊提出這個作法作為解決方案. 不幸的是, 該團隊後來被刷掉. 原因是政府有所謂交通一卡通的政策要推動, 而 TAG 的功能陽春, 不符未來發展所需.
那麼, 為什麼遠通電收不能提供陽春型的 OBU 呢 ? 立法委員針對這話題罵得很爽, 大家也都很捧場, 拍手拍得很用力.
各位, 回想剛剛的例子吧, 是你說又要能打電動, 又要能用 microsoft words , 我才買一台電腦的. 你早說只想玩電動, 我就買 PS2 了. 現在你看人家火影忍者玩得爽, 就叫我又改 CPU 又改主機板的, 搞一個四不像來給你玩. 又要能打電動, 又要能用 microsoft word, 還要能作簡報, 你倒是作一台來給我看看. 想到我就氣得想吐血. 雖然事隔多日, 吐到現在內傷都還沒好.
Q : 另外最令我生氣的是,每次儲值竟要收 7 元,拿白花花銀子去儲值還要收手續費,道理何在!!
A : 你辦了一張誠泰銀行和美麗華的聯名卡, 然後去台新銀行的 ATM 去轉帳. 被扣了 16 塊錢, 你會不會抱怨美麗華 A 了你 16 塊錢 ? 你知道, 這事美麗華一毛錢也沒拿到. 就像這事, 那 7 塊錢, 遠通電收一毛錢也沒拿到. 跟你拿錢的是銀行. 至於為什麼銀行可以拿你七塊錢 ? 我們要注意一件事情 : 你申請的是一張信用卡, 是銀行的信用卡. 它還有一項附加功能, 就是, 如果你願意每次加值都給他 7 塊錢, 你可以去加值, 然後, 這東西可以拿去給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扣款使用. 這樣說, 了嗎 ? 你可以抱怨它太貴, 啊, 人不是我殺的. 不然, 你也可以像我一樣, 自己去自家的直營店面買遠通卡, 就是沒有信用卡功能的單純儲值卡, 這是我們家自己的卡片, 加值不用手續費.
Q : 為什麼只跟兩家銀行合作 ? 明顯不便民.
A : 美麗華只跟誠泰合作發聯名卡, 怎麼你就不罵他啊 ? 多幾家合作, 僧多粥少, 沒那麼多卡好辦, 人家銀行就不跟你玩了. 以後生意好了, 自然有很多人要跟你玩.
Q :交通部決定,若消費者捧場意願低,致使遠通電收未能在上路三個月內將使用率拉到4%,等於每天有6萬輛次使用電子收費,將被取消一個電子收費車道;上路一年內未達16.3%,則每天罰款50萬元。 所以請大家千萬不要裝,等到時間到了,遠通會跪著求你裝的!!
A : 這話說對了, 這些條款也挖得出來, 顯然不是一般消費者會作的功課. 我們且不去搞什麼抺黑, 搞什麼陰謀論, 動機論了, 反正大家都知道有不少人一直要讓整個案子垮掉, 圖個什麼好處也好, 重新招標也好, 反正攪亂一池春水好摸魚. 反正, 有專業門檻的東西, 沒有人想知道真相是什麼, 也沒人在乎. 最後, 就讓整件事情退回到三年前的起點, 一如台灣許多的其他事情一樣, 反正沒進步的也不差這一項, 台灣人民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最好就像爭著爬出籠子的螃蟹, 誰想爬上去, 把它扯下來就對了.
好了. 這裡發了頓牢騷, 還是要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沒錯. 這正是 BOT 案政府控制民間企業的法寶. 這裡, 我們要再回想一下這次 BOT 案的遊戲規則 : 幾個團隊各自陳述叫賣, 老王賣瓜, 不但叫賣自己的東西好, 而且最政府最有利, 對國家人民最有利. 如果我得標, 我 40 塊通行費只拿你委辦服務費五塊錢, 不, 五塊太貴, 我只拿你四塊錢, 不, 四塊錢太貴, 我只拿你三塊半……., 而且, 我還要回饋國家什麼什麼. 在經過幾個回合的比較之後, 遠通電收以最優條件贏得這次 BOT 案. 在開出這麼多的這些支票裡面, 其實, 一年內達到 16.3% 只是眾多合約條款之一. 遠通電收要做的義務還有不少. 只是這些事情一點也不符合媒體及立委諸公的八卦灑狗血原則, 所以大家的耳朵和眼睛就自動過濾掉了. 的確, 沒達到這項 KPI, 是要被罰. 為了達到這項 KPI, 我也的確傷透腦筋. 除了所謂跪著求你裝, 嗯, 我還在想去搞個 hello kitty OBU, 狠狠賣他個三千塊錢, 把立法委員給氣死. 到時候, 是不是又有立法委員要審這個 hello kitty OBU 只能賣兩仟塊 ? 一仟塊 ? 那小熊維尼 OBU 呢 ? 一千五百塊 ? 我們是不是還要赴立法院報告為什麼小熊維尼比 hello kitty 便宜 500 塊 ? 是不是和日本人有什麼勾結 ? 是不是有什麼陰謀 ? 哎, 累不累啊. 既然給了一年 16.3%裝機率的 KPI 來制衡遠通電收, 那就讓遠通電收全力去衝嘛, 要賣貴要賣便宜甚至用送的, 這些都是遠通電收自己內部的經營策略嘛. 賣太貴又沒吸引力, 自然沒有人買, 遠通電收要不就想辦法降價, 要不就想辦法增加一些吸引力. 反正目標在那裡, 就讓公司全力去衝嘛, 衝不過再來被政府罰都心服口服.又要你去衝刺,又把你兩腳綁起來, 十秒鐘要跑完一百公尺,這……這怎麼玩 ?
最後, 我並沒有辦法為所有的收費項目作辯護. 就好像如果有人質疑你公司的東西賣得太貴一樣, 這永遠不是 50 塊錢跟 10 塊錢的事情. 而是, 只要你戴著 ”賺錢是罪惡” 的眼鏡來看這些 $$, 坦白說, 沒有一件會讓你看得順眼, 我們也就根本談不下去, 那也只好讓你一直罵, 說不定你會高興些. 我只能說, 遠通電收和其他民間企業沒有什麼兩樣. 作不好一樣會被股東 K, 也一樣會被業主罰. 所不同的是, 戴著一頂 BOT 的帽子, 好像這獨佔事業往後二十年油水撈不完. 其實, 大餅在空中飄來飄去, 會掉進口裡的有多少還不知道, 你真以為一輛車開過去, 40 塊抽三塊半, 一年能賺多少錢 ? 遠通電收能不能賺錢還不知道, 法雨均霑給各相關產業, 俾利國家總體經濟好處倒是確實可以預期的. 政府真聰明.
國外很多東西到了台灣就變了樣. 職棒如此, BOT 也是如此. 在口水與紙杯齊飛的同時, 已經沒有人想會去了解 BOT 的精神到底是什麼. 更何況台灣還有幾個BOT 失敗的例子在前面躺平或半身不遂, 所以顯然遠通電收罪大惡極, 不然就是一定有弊案.
謝謝你終於看完了這封長信. 我可是加班到晚上十一點回家後, 在家裡拼著不睡覺, 花了三個小時寫完的. 在台灣, 好不容易有個真的沒讓政府花半毛錢的 BOT 案準時建置完成, 卻被綁了手腳還不准鳴槍起跑, 是有什麼施工品質的問題嗎 ? 沒有, 只有一個問題, 你別否認了 :
“你們怎麼可以賺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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