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
不太會解釋收費站的問題,只用一個例子:
一部車經過一個收費站平均需停下五至十秒鐘,以五秒及十萬輛車來計算共需停下100000*5=5000000秒經換算需停止車輛的流動為138.8小時,台灣的高速公路每一個收費站每經過十萬輛就需花這麼多時間在收費,其中還不包括要進入收費站需減速的時間,台灣由北至南有多少收費站,多少車輛會行經高速公路,基本上這政策不是完全不可取的。
只是我對遠通電收的規則訂定很有意見,像e通機,他說一部車需要買一部,而且專車專用,還需要付什麼安裝費又不用車電,還用爛爛的電池(還賣你貴貴的),費用明明就是從e通卡上扣款收費的,為什麼e通機要跟著註冊的車牌走,如果我有三部車輪流開,我是不是也得買三部來裝,真是坑人,交通部如果隨隨便便就放行遠通電收胡搞,交通部就真的乾脆收回去自己賺好了,幹嘛BOT給別人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