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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調降市話及寬頻上網等電信費率,交通部將修訂第一類電信資費管理辦法,強制規範中華電信公司必須將市內用戶迴路、ADSL電路等電信設備,以「批發價格」租給其他電信業者,全案預定本周三敲定。中華電信則反彈並強調,沒有降價空間。
電信官員表示,修法後,行動電話撥打市話、ADSL寬頻上網等費率,將因業者成本降低、降價競爭等因素而調降。
管理權移轉NCC前10天 緊急修法
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NCC成立後,電信資費等電信事業的軟硬體管理都將移轉至NCC;交通部趕在NCC成立前十天,緊急修法規範中華電信的設備出租範圍及費率,引起中華電信相當不滿。
中華電信公司副總經理張豐雄說,今年中,中華電信公司好不容易才與其他電信業者達成商業談判,簽署了用戶迴路、ADSL電路等租用合約,現在交通部又要修法強迫訂定設備出租「批發價」,簡直是攪亂商業市場秩序,變相鼓勵募集數百億資金的其他電信業者不必從事電信基礎建設。
沒有降價空間?雙方各執一詞
中華電信公司表示,目前提供給其他電信業者的用戶迴路、電路等設備租金,不僅不敷建置維修成本且已納入批發價精神,沒有降價空間;若市內電話撥打行動電話、ADSL費率要調降,市話通信費將回歸成本計算,面臨調漲壓力。
張豐雄指出,每條用戶迴路的成本為二八○元,中華電信公司租給其他電信業者兩百元,早已低於成本;租給一般用戶七十元零售價,則是因為一般用戶還有通話費收費項目,通話費的收入補貼了用戶迴路的成本。
交通部常務次長何煖軒表示,修法要求中華電信等市場主導業者以批發價格出租電信設備,這是政策性問題,政府希望市話撥打行動電話及寬頻上網費率可以盡快調降,「等NCC成立後業務上軌道,至少需要半年的時間,太慢了。」
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年十月中主持市話號碼可攜服務啟用典禮時指出,國內行動電話撥打市話的費率應降低;中華電信公司雖在上〈十一〉月中調降行動電話撥打市話費,但調降幅度不到十%,據了解,行政院並不滿意。
為避免中華電信公司大幅降低零售價以和其他電信業者搶客戶,該辦法修正草案中規定,中華電信租給其他電信業者的批發價必須低於一般用戶的零售價外,亦規定中華電信未來在調降零售價時,必須同步調降批發價,避免造成零售價低於批發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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