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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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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Q麻糬
以為你連夜潛逃出境了說…
既然還在的話…
那andy及老紅所列獎勵辦法雙向進行…

另外老a說你是黑戶…
當初入學沒繳費…
現在追繳加罰30倍…利息另計…
拖的越久罰的越多…
以上…


不對吧

當初補習班的規矩是

多少篇文章 * 未交學費
     
      
舊 2005-11-23, 03:40 PM #3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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