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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開車的人來看看吧 (就當學點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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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er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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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07
我老闆開車被撞,自己是完全沒有錯誤,完全是對方的錯誤。
結果.......賠12萬塊,理由是..............
"應注意未注意" <---- ( -_- |||) 這是啥?能吃嗎?
頓時馬上了解到何為台灣法律∼
我老闆停左線等左轉燈,在完全停止的狀態下被撞到。
對方騎機車又闖紅燈,我真不知道要如何"應注意未注意"來閃避。
__________________
簡 單 就 是 生 活。
2005-09-11, 06:29 AM #
11
miller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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