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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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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291
Red face

引用:
作者jo_eblack
你這點會不會太苛
我認為樓主有錯啦...不過
公司沒有規定的事情太多啦...遵守它規定的以經夠XD了...
連沒有規定可以的也要遵守
我公司沒規定我可以有爸爸.可以有媽媽...沒有規定我午餐可以吃麵.....

我只是認為公事要清楚講明才好,抱歉是我表達不妥讓您誤解了...
越是交情好的同事越要公私分明說清楚...
已經說清楚了對方還白目,那就是對方的錯....
樓主開始的處理上確有不妥,但在他的發文和回文內容中卻只一味責怪下屬
這點在小弟的認知上滿不應該的,樓主也因此落人話柄了不是很得不嘗失嗎?!
當然,那女的本身有錯這點是不容置疑的...
     
      
舊 2005-08-27, 06:07 PM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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