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esigner
第二種是明顯違反公司規定的事情,例如大概幾個月前,我們公司的人事單位通
知我說我底下的某人出勤狀況明顯異常,我也沒有找那個人來問原因,而是在隔
幾天的例行性部門會議中提出這件事情,然後請他們要遵守公司的規定,最後我
也說了「以後沒有正當理由的假單我不簽」(公司規定遲到早退都要請假,不然
算曠職)。因為在我的觀念裡頭,如果你真的有問題,不管是家庭因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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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公司的規定,公司規定不能補送贈品而那女生自作主張是她的不對,不過公司應該也沒規定主管可以拿公事開玩笑,不是嗎?
一開始樓主回答公事的語氣和內容就不適當,事後卻把過錯全推在那女生頭上,加上擺出主管的架子說要fire那位女生,這種態度不引起網友們的不悅才怪,我想這是樓主被批成這樣的主因...
眾樓友雖批樓主,卻也沒人說那女的沒錯...
D兄所提狀況二卻僅是底下的人本身的問題,而非D兄本身的處理也有問題,兩者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