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這篇本來想說不用回了.但今天看到樓主的回應,忍不住還是想回一篇說.
我覺得~
首先,標題我覺得根本是在牽拖.明顯以偏概全罷了.
再來這事我想你這邊有兩個關鍵點:
1.第一次發現她把你玩笑當真時且執行時,我覺得你要集合宣導歸宣導可以但不一要當眾點出是誰是害大家被集合的人?你選擇公開宣導也許是你的領導風格,就邊我不多說了.
2.第二次你發現她的態度跟你的互動出了問題,你又是採取集合的做法(突然想起來當兵的時候

).
這時我就完全想不通為何連這情況都一定是要用集合,而且最後還發展成fire一途.
如果你第一次選擇理性溝通詢問和教導(也不一定要單獨談,也許只要發現事情後點出來讓她知道就可以了),如果她還是跟你裝臉色.那麼你第二次要採取集合的作法,就不會有那麼多人跟你抱持著相反的立場看法.但你第一次用集合第二次也用集合,只讓我覺得一扇門上明明兩道鎖都有鑰匙,但你兩次都選擇用螺絲起子硬開.結果搞到最後你開不起來不爽就把門整個換了.
這事這我們外人眼中明明都是你要可以掌控解決的,但你卻讓事情發展成最差的情況(Fire).
我只能說這是一個很好的借鏡.
至於那個女生嘛!
抗壓性太差,所以選擇這種不值得贊同的回應方式.她需要的是職場教育,可惜沒遇到會教導的主管.
也許你有你自己的領導風格,但好的主管是會看情況看對像去更改去決定領導手法(原則不變,手法卻是可以變通的).今天案例中看到的只是對方個性不符合你的領導統馭方式而已...
最後送你一句話,
自己養的小孩都不一定能接受自己的想法理念了.更何況是別人生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