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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這不像是小事啊...
用不明確的指令誤導員工,
再用錯誤的方式傷害到員工的自尊.
該員工平時工作表現有暇疵嗎?
需要用如此方式對待...
身為主管,要做的是讓員工能發揮全力為公司做事.
威脅利誘是可以理解的手段,但是弄到把一個好好的員工逼走又是一回事了...
這樣的公司不會有向心力的...
希望下次樓主下次處理方式能更圓滑一點
舊 2005-08-26, 09:37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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