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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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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20
小弟認為前面有兩件事情的處理方式不好 其他倒是覺得很正常
第一 語焉不詳是真的不太好 事情要講清楚 下面的人做事也比較不容易犯錯
第二 樓主似乎忘了單獨約談這位"小妹妹" 必須讓他知道事情處理的方式
也就是這類事情必須要先請示上級主管比較正確

樓主算好的 我們老闆還管你哩 叫出來當大家的面前直接罵 不管男的女的 照罵
女同事也常常被罵到私下偷偷哭 但真的事情做錯了 所以也沒話好講
像樓主還有主動做收銀宣導 也有集合大家詢問意見 這倒沒什麼不妥
一個下屬連基本的尊重上司都不懂(還冷冷的愛理不理) 這還得了 這樣怎麼帶人
讓她走路是最好的選擇...
舊 2005-08-26, 08:25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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