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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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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939
引用:
作者super101101
我只是覺得如果這樣牽連到無辜的人(只是帳號類似,就被指控是同一個人)..蠻可憐的,還被公佈個人資料,我是覺得這樣做有點不妥啦~~

我沒別的意思喔~~您覺得您這樣做沒錯就好,我只希望catanddog的1500元可以要的回來..


沒辦法阿,這叫做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
大家都是這麼認為阿,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這麼認為

我做事本來就是如此(這裡很多人都認識我,都了解我的個性)
凡事問心無愧,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就好!!

我是希望Catfish55還有羞恥心,能夠快點出面把錢捐給站方
不然每天活在這種陰影下,會好過嗎?未來的MBA,未來的外商公司行銷經理耶
舊 2005-08-18, 07:21 PM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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