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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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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5
文章: 3
引用:
作者bp4
更正一下資料
Catfish55(pcdvd)=alanfish123(yahoo)=alanfeng55(yahoo)=alanfeng(無名相本)
應該姓馮才對

姓名:馮X倫
電話:0915355155 (手機停用,google查的),0958125027(空號,之前拍賣留的)
校系:國立中央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90年考上,94年畢業)
學號:90064500 (這樣應該有和學校的mail對上了,前一篇寫錯)
Yahoo帳號:alanfish123=alanfeng55 (記得把牠們加入黑名單)
mail:


msn:[email protected]
相簿:
http://myurl.com.tw/s2ge
目前居住地:台北縣汐止市和台中逢甲附近


嗯~~嗯~~~剛剛從頭把這串文章看了一次(有夠累的)...
說實在的,bp4大大您好像看到黑影就開槍,怎麼只是帳號類似就牽拖在一起...
住在汐止又住在逢甲,和中和市...到底那個才是正確的???
您很有正義感是很好,不過也請您經過查證..只是靠google,這種東西,可以很肯定是同一個嗎??
Catfish55這個人是很可惡..不過如果您牽連到無辜的人,您不也是很可惡嗎??

大家都知道申請帳號時,常常會發生帳號重覆情形,所以帳號類似根本不能判定是否
是同一個人..像您這樣寧可錯殺百人,不問指控對象對不對~~就算是您是正義之士,
也沒資格這樣對人亂開槍,亂指控吧!! 您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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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您的帳號bp4,請問您,是不是帳號裡只要有bp4這三個字或類似字句,就是您本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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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來看...Catfish55這個人是很可惡,您這樣看到黑影就開槍的行為,也是很可惡..
被您牽連的人不是很可憐嗎??

說一句不客氣的話,您又不是catanddog的狗,怎麼看到路人就亂咬~~
舊 2005-08-18, 06:21 P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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