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上你只要在離職的前三年之內,投保勞保總日數滿一年,就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這一年不包含例假日,是以實際上班天數來算滿一年。
這一年可以累計,中間有中斷並無影響。
2.要有非自願離職的資遣證明。
3.身分證
4.印章
5.某銀行或郵局的存摺
備妥以上條件,你就可以去失業中心登記了
那邊會提供非常詳盡的服務
1.首先會跟你要原離職公司電話,服務人員會打電話過去確定你是"非自願性"離職
但並不會管你為什麼離職,只在乎是不是非自願。
2.會給你一大疊現有的徵人才資料,看能不能幫助你在現場就能找到工作。
(不過都是一些徵司機,保母,守衛等不需專業技能或上年紀的工作 =.=)
3.服務人員會用電腦查詢你過去三年內的投保紀錄,有滿一年就算通過申請。
4.服務員會影印你的存摺,作為日後補助金轉帳的依據。
5.服務員帶你到另一櫃檯,由另一位服務員服務.......
1.新服務員會詳問你離職原因,跟你閒聊,並幫助你以本身技能找到工作的方向
2.提供免費職訓,要不要來皆可
補充.....
1.申請補助後,會有14天的緩衝?(觀察期)?讓你去找工作
若還是沒有,就回失業中心做失業確認,確認後半個月左右第一筆補助金就匯入帳款
以此類推,每個月要回去確認一次,經過失業確認,才有下一筆補助金可領。
2.補助金最高可拿六個月,金額為最後離職公司的六成(以公司投保薪資為主)
3.領滿六個月,你前三年內的投保日就歸零,重新計算。直到你又投保累積滿一年,才能申
請下次失業補助。
4.這六個月健保全免,但你必須先去自己的戶籍公所辦好健保轉入。
5.若申請補助三個月內找到新工作,並做滿三個月。勞保局會給你剩下的補助金2/1為獎勵
獎金。
6.若第5點成行,方法同第3點。
現在新公司並不會在意你領過失業補助,經濟不景氣,一堆公司倒閉見怪不怪。
但你千萬記得,若非自願性離職,一定要跟原公司討到離職證明。
很多公司都不願意發非自願的離職證明,因為那就等同資遣,代表要給你一筆錢。會跟你盧一堆什麼以後會有紀錄跟著你啦!!會影響新公司用你啦!!!失業補助一生只能領一次啦,要好好考慮;根本就是放屁!!!!
請記得一定要追討到
有新工作後,新公司自然會為你投勞健保。那時補助就自動叫停。
希望我解釋的夠清楚,因為我才去辦過這手續
基本上你一離職就趕快拿離職證明去失業中心,權益才不會損失喔!
而且失業中心的服務非常完整,有任何問題也都可以請教他們。
我是在新店的就業服務中心辦理的,態度很好,抽號碼牌後幾乎馬上叫號不用久等。
給你一點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