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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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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各位報告一下~京典商品換貨需加收%10的費用喔!~真是X啊
買了才隔一天而已,因零件配置問題,需更換商品,配件.軟體.盒子.全都都在,只有靜電袋
上的透明膠帶拆了而已,居然跟我收商品價值的%10的費用,說是要送回廠商從新包裝的費用,若是我把盒子或配件弄破損的話我還能接受,但這明顯是阻擾消費者換貨的行為,想讓消費者知難而退,在其他商家都還沒遇過這樣的,但還是忍痛換了它
雖然有看過各位大大們慘痛的經驗,可時間久了還是給他忘了,現在讓大家再回憶一下,
只能說下次不能太早去光華。
消基會不是規定商品購買七天內可換(商品保存良好的話),商家可以額外收費嗎?
忘了走前把盒子也一起帶走~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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