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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問一各10萬火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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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470
不用理他,這是警察亂槍打鳥,
除非發正式公文...
不然沒有到案說明的義務...
警察到處發MAIL,
有一個傻蛋去,他就賺到業績了..
別上當...
如果只寫「交流交流」,犯意不明確,
討論空間很大;
再者到時候說被別人亂用帳號等等,
警方未必能證明那是你本人留言...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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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0, 08:2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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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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