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良心講, 如果不是擔心會坐牢, 我相信很多人都早就 copy DVD 或是將下載的影片轉成 DVD 拿去夜市賣了..
而事實上, 有一大堆地下 DVD 的品質恐怕還沒我們這種自製的來得好.
回到你的徵人啟事, 如果這是個非法勾當, 我相信即使只是"幫忙轉檔" 也是得坐牢的. 但是老闆賺 35 萬到 350 萬... 伙計賺 3 萬 5... 這個就有點... 何況出了狀況, 恐怕還是蒙在鼓裡.
當然啦, 這只是假設, 如果, 萬一....
那不如直接挑明了, 到底是轉些什麼合法檔案呢?
(我沒有應徵的意願, 只是關心一些盲目想賺錢的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