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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_M_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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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78
真的是…

請一定要上訴,
叫律師最後問那個拿槌子的法官說:
請問你的車子在那裡,
我會上網公佈你的車子在那,
以便陌生人向你借車,
這樣的話,我想那個法官可能連車鑰匙都無用武之地矣!!!
因為借完一個又來一個,而且連油錢都不用出說,
情況可能會像去排阿扁紅包的場面一樣。
我排第一個,就是俗稱的搶頭香啦,
就匠了。
舊 2005-02-19, 04:44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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