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arves
......(恕刪)......
能盡力救治的病人我們一定不會放手,
而已經病入膏肓,行將就木的我們也是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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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何判定有救沒救?癌症末期算是有救還是沒救?
另外,醫院不止賺藥品差價,服務、醫療、耗材通通在都賺...
沒有一項不賺病患的錢,差別只有賺多賺少而已...
健保制度公定藥品與價錢是有其用意,不表示所有院所都必須遵守,最多就是不幾付金額請病患自費而已。
如果院方有多項選擇,而病患又願意自費有什麼不可以?
差別只在於進貨數量,量少所賺差價就少...說來說去還不是為了賺錢。
至於質疑院方沒有用比較好的藥,那是病患的問題,跟有沒有健保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