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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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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wycjy
至於你說那個慈父以死抗議的案件
我沒記錯是某背德大報的頭版 那一類東西瞄一下就好 不要記在心理
你若那幾天有看新聞
記者有採訪檢察官就有說到 這是法律定的不好 唯有修法一途
可是基本上若是的話 在當時也沒有不能證明他有逃跑之嫌 不是嗎?
若是每一件案件 都要因為當事人據理力爭而開例
那法律就沒有意義了而且人民就無所適從 不是嗎?

背德大報?是啥意思不懂,有記者去採訪這位弱智的少女,她一直說好害怕
那人在她家附近繞來繞去,因為沒逃跑之嫌就放就放加害人回到被害人附近,
這算不算何不食肉糜?至於根據當事人據理力爭而開例?開這樣的例會有人反彈嗎?
這種情況下這種理由很難讓人接受,不知民間司改會有沒有根據這件事發表看法
舊 2004-07-10, 08:02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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