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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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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都愛講亂世用重典。問題是哪時候算是真正的太平時期拉?
從刑法中來看,『刑』的作用概有三種:
1.報復論-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2.教化論-對犯罪之人施以教化約束,以矯正其乖戾之氣
,使之融入社會。
3.嚇阻論-對潛在犯罪者予以嚇阻,警告他們一旦犯罪就
逮的嚴重後果,藉以令其事前不敢造次。
亂世用重典的最大問題就是邊際嚇阻效應的薄弱。
要是今天台北市說:開車闖過雙黃線的一律死刑;有一
天你在開車時不小心打了個噴嚏方向盤一轉,剛好給你
跨越過去....
然後你可以看見成群追著你屁股跑的警車,換成是一般
人會怎樣呢?乖乖的寫好遺書等著受死?或者是很多江洋
大盜的『豁出去了』心態,寧可拼了命逃逸也不願意被
逮捕?他寧可撞警察、撞行人、消防栓的水會噴的老高,
然後就跟美國的電影一樣街頭都是被撞爛的車子....
唯一死刑的規定或許能嚇阻一些潛在犯罪者,令他們在
開車時格外謹慎,甚至不敢開車。但是對於那些無論如
何不能被嚇阻的人而言,一旦跨越了雙黃線,唯一死刑
的的制度就是邊際處罰的消失。
講白一點,就是『已經犯了,就幹大票一點、徹底一點』。
這種一不做二不休的負面代價,就是那些贊成亂世用重
典的人所想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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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時候一定要快樂,因為死了以後時間很長。
---奧格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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