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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orris123
台灣的司法會公正才有鬼
判刑的輕重全憑法官的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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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多看點書,
自由心證是有規則的,
不依照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來求得證據的效力,
那是有觸犯枉法裁判罪的嫌疑,
除非是因為有明確個案才作指控,
要不然,因為不了解而胡亂指控,
是無法改善現狀的.
前面有人誤以為曾有法官以強吻是屬國際禮儀而判決行為人無罪,
我把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原判決書內容貼出來,
請看看法官是如何推導論證的,
自由心證是不是任意相信或不相信證據是否具有效力,
還是有他的法則存在?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項
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 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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