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台灣的司法....呸
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ug0123
基本上
若是有人能查到裁判書 最快 大家就不要假設來假設去
不過就算是加重 也要以具體事證去論犯罪情節眾不重大
裁判書還沒上線。
請注意,222是列舉式規定,不是概括規定,權案是觸犯222第一項第四款之罪。
2004-07-08, 09:24 AM #
41
惡蟲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惡蟲
查詢惡蟲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惡蟲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