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unmmerlights
法律這東西是非常詭異的,就以刑罰來說
刑事制裁是處罰犯人用刑罰使犯人痛苦,藉以維持社會秩序及社會正義
但現在的思想認為,刑罰是預防工具,使人警惕犯人改過向上
所以現在的社會風氣敗壞,法律對犯人沒有預防和改過的功能
抓到又怎樣,沒抓到我逍遙,所以犯重罪的很少處以死刑,大多以無期徒刑代替
但是有兩個例外,販毒和"貪污"(根據資料,某局局長貪污千元處以死刑,注意"千"元
印象中是一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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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的必要性 要打完實在太長的 而且會看的也沒幾個
若是有興趣的PM給我
還有 要預防真的只靠法律就好了嗎?
你沒聽說以前古代治世 什麼幾年不用刑罰的?
那是以前貪污治罪條例的東西吧
這些在歷史背景底下 因在位者好惡所定出的嚴刑重罰
使得一個拿一千多元的官員必須處以死刑
這樣看來這種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法律 真的好嗎?
因為好惡 而對於自己不喜愛的犯罪 就以嚴刑峻罰 這樣好嗎?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zoodong
我覺得法律是保護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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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你拿去美國 會更適用
台灣屬大陸法系 若要跟英美法系比起 你會發現英美法系這個情形比較嚴重
這就是為何英美法系有一句俗諺"有錢有公平正義"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mc529t
法律是關不住有錢人 ....
一堆金融大盜判刑確定都 能偷渡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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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你要問警察機關 海巡機關 這扯的有點遠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aronepox
權自強......是......攝影師、動作指導、助理導演
權自立......是......劇本、導演、攝影師、男主角
所以,權自立十年,權自強不用關?
"僅協助散播影帶光碟"?不是,權自強是沒有入鏡而在旁動作指導。權自立則是提槍上陣。
還是一句啦: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不過還有種可能啦,可能法官也好此道,覺得這一系列拍的不錯.........惜材不忍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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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大 你可能要先看一下犯罪如何成立
很多東西可能要先了解一下 再罵還來的及
就算是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也要能立在確立的論點 要不然很容易被認為是情緒之言
假釋方面 台灣也有相關規定 你可以先去了解看看 要不然PM給我也可
法律漏洞 沒有國家不會有
還有 法律不是保護有錢人或壞人
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ingua
內情怎樣是真的不知道,我們也不懂法律,只不過從無期變成六年,一年還可以緩刑,是不是變化太大了,總不能說前一位法官不懂法律,至於司法是如何?不是有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嗎?好像是由律師組成的,會對法官作評鑑,記得嗎?曾經有一位女子被強吻,後來怎麼判?法官說這是國際禮儀,宣判無罪,前一陣子,不是有個小女孩被強暴,下體流血不止,醫生說好像會傷到子宮,這位加害者,才剛因被關出來不久,好像也是性侵案,關了兩三年就出來了,另外之前不是有位旅行社經理偷拍求職女性,昨天不不知哪一家新聞有報導,關了兩三年又出來了,現在又在作同樣的事,與其講司法有問題,不如說法官有問題,曾有司改會的律師就說了,有些法官的真的是何不食肉糜?不知民間疾苦,重刑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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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知道內情如何
那就不能說 知道內情的都知道
我說過證據很重要 你有沒證據 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只要說"拿出證據來呀" 你要怎麼作?
照自己好惡判嗎?
關兩三年就出來 你得問監獄為何給他假釋
若是他都符合假釋門檻 你要如何不給他假釋
若是他在監獄都表現良好 你又何從知道他出來會再犯
若是認為強姦 不該假釋 那可能要靠大家的力量去找立法委員修法
還有 這位大大 你所謂的內情都是從媒體得知的嗎?
你不了解司法如何運作 你又怎麼知道有些法官因為要根據法律判 而非常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