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ophistai
奇怪,
為什麼老是有些不守交通規則的人要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付錢納稅養一堆警察去
指揮那些不守交通規則的人遵守交通規則,
或是去勸阻不守交通規則的人遵守交通規則,
如果您們遵守交通規則的話,
我們就可以省下一筆養交通警察取締那些不守交通規則的費用!
如果不想守交通規則,那麼那些指揮交通的交通警察的薪水,就由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付錢,不要佔其他人的便宜,
如果對規則有意見,
去找立法委員修法,
又沒有規定交通規則是祖訓,是神主牌,
動都不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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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警察都開不到罰單或測速照像業績太差,他們會檢討移桿或想辦法開罰單,
因為罰單有法定收入,就像中油一樣要有法定盈餘,例如93年要有法定200億的
罰單收入,在年底前就一定要有這麼多發單金額,就算大家都守法,警察還是會想辦法
開單的,不然警政署會被檢討未達年度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