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_g_h1121
我先回應你的問題好了。
你始終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忘了盜版市場也必需要有利可圖才行。
以MP3這個市場來講,如果合法下載一首只要5元,並以歌手都先以發行單曲為基礎來討論,那麼對一個盜版商來講,他最有可能是湊足十首歌後(十位歌手的主打歌)燒成CD來販售。(為什麼不會是更多的歌?因為同期不會有那麼多歌手同時出片。)
請問這樣的燒錄CD單價沒個100元,盜版商應該也不會出片吧?(這樣還不包括郵資運費在內)
但是,消費者個人合法下載,卻總共只要50元!
請問盜版商的利潤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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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不要老是空談理想,
第一,盜版商利潤在那裡?你以為一張空片多少錢?今天他就算賣一張10首20元
一張CD成本5元,就賺到15元了,盜版商還是大賺。
第二,10首歌總共50元,不等用盜版商去盜,正版商自已就先倒了,說到底,還不就是吃米不知米價嘛。
引用:
當然,盜版商可能會有其它策略使得他收錄的MP3單張CD在50首以上(不超過50首,我相信價差不足以吸引消費者),而且還可能包含官方不提供下載的演奏版、Remix版和歌手個人創作的歌曲MP3。
但是請留意:
1.一般人對”歌曲本身”和”歌曲的演奏版”觀感與欣賞角度是不同的。MP3本身先天的缺點-”音質差”,對樂迷欣賞歌曲本身或許沒有太大感覺,但對一個有興趣去欣賞這首歌的”演奏版”的樂迷來說,音質的好壞,差異就相當大了(尤其是抒情歌)。
2."合法下載MP3,您只要花5元,請支持正版!”
當這樣的宣傳與廣告不斷的在電視、平面媒體與捷運車廂****現時,透過長期對消費者的教育,我相信消費者會開始支持這種”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別忘了,當初台北市要施實垃圾分類時,也是一堆人不看好,但現在呢?一堆老一輩的伯伯嬸嬸都開始知道要垃圾分類了。
我覺得對台灣消費者的公民道德素養還是要有基本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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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現在盜版與MP3橫行的狀況,要對台灣消費者的公民道德素養還是要有信心,會不會太樂觀了點?『合法下載MP3,您只要花5元』?出唱片的資本不是您出的,當然樂的輕鬆省事囉,反正只靠一張嘴就行了嘛。
您有沒有看過大補帖?早期一個遊戲500元,但容量不大,一張CD燒錄片,可以放一兩百個遊戲。正版商用MP3下載的方式,就會變成這個樣子。
以現在平均一個月出四五張專輯的速度來說,要裝滿50首歌成一張CD又有何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