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otdf
對於某些挑釁文字, 同樣地, 不予回應.
我只講一個數據, 國外賺到翻的itunes, 每賣出一首歌的成本是0.7美金, 折合台幣約23元左右, 今天要一首歌賣五塊還可以隨便傳, 唱片公司先自殺算了.
而且拿mp3這種檔案格式來賣, 沒有版權控制根本是自殺後再鞭屍.
我的結論:
第一點 "CD的售價應針對不同的市場作區隔,採取差別取價" --> 沒意見
第二點 mp3經營模式 ----------> 異想天開
完畢
|
呵呵∼ 
1.說”不予回應”結果還是回應了,真可愛∼ 
2.你認為我的MP3經營模式是異想天開,那你有什麼好辦法呢?
搞了半天還是來搞破壞的嘛! 
不過話說回來,”阿諾”本來就是在搞破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