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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307
曾經有人提到醫院可以拒收病患,當病患的狀況嚴重到該醫院診所無法處理時
如你車禍時,小診所可就無法處理,自然就會拒收

那,醫院老闆視醫院為私人財,如果是私人財,醫院老闆自然可以逕自處理一切,隨我喜歡收不收病人......

醫院究竟是否是醫院老闆私人財???

為什麼醫院與醫師不收病人被輿論唾棄...

慈濟一灘血故事,老一輩人還記得嗎???







而各大網站本身是私有財沒錯,但,同時亦為公共財,因為各大網站為公共媒體

各大網站資本家當在某國家內成立網站時,就代表了,網站資本家本身願意依循該國家輿論所限定之範圍行事,也就是同意該位網站資本家在該國內的各項操作網站行為,皆需依循輿論所限定之範圍行事

就法律角度來說,當網站資本家申請網址成立網站時,申請者已自願放棄部分不合輿論同意之言論、言行之發表
換句話說,網站資本家放棄部分私有財產權

如申請網址成立網站後,作出違反輿論所限定範圍之事,輿論有權作出贊美或蹋伐

在該國法令規定上能以明確條文規定出來的操作網站行為,就依該法令條文行之,如該操作網站行為超出該法令限制範圍,則由法院或輿論來決定,該行為是否要加以法令處罰或輿論贊美蹋伐

也就是說,由法院或輿論作出最後決定

在敝人個人觀點裡面,各大報紙、廣播電台、網站、電視台、醫院、診所,皆是該資本家的私有財,同時亦為公共財,資本家操作網站行為早在申請網址成立網站時,已被限定在一定範圍

資本家操作網站超出範圍之行為,說真的,不論在法律上、情理上,資本家違規,不能怪法院或輿論無情
 
舊 2004-02-19, 12:54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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