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機車駕駛,我只能跟你說:寧願安全
在安全的前提下,一些危險的法律我是不遵守的。
例如速限,不要去管速限多少,與週遭的車等速是比較安全的做法。
在穿越綠燈的路口時,若是你前方都沒有車輛陸續穿越,記得按喇叭,以免撞上闖紅燈的行人
前方有人招手時要加速通過,並注意附近計程車或公車的動向。
請從停止的公車左方超過,注意左後方,不要管是否為禁行機車道。
騎車不靠邊,車速不要慢,這樣就會被汽車駕駛人當車看待。
除非超車,否則不鑽車縫。與大型車輛併行時不要待在後輪之前。
紅燈不闖,方向燈在減速動作之前就要閃,車燈在視線不良時就要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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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看過德國機車騎士挑戰340km/h的錄影畫面,真的是不從右邊超車,也不鑽車縫,遇到內側車道有車就先慢下來,等前車讓出內側車道後再加速,完全把自己當四輪車在開,難怪德國的高速公路會是世界上最安全的高速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