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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安蘿蔔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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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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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1589770.shtml

購買國外光碟租售 須經著作權人同意

台北訊

最近發現有民眾自行從國外購買原版光碟或著作,再帶回國內租售情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依著作權法規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視為侵害著作權;也就是說,他國著作財產權人在外國授權製造的著作權商品,任何人要輸入國內,都要經過我國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否則可能要負擔刑事或民事上的賠償責任。
舊 2003-09-30, 11:58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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