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UCIANO
請教skyfox25兄臺.是[同一樣商品攜帶超過五份].亦或[總共商品攜帶五份]?
這好像與之前所討論的不大一樣.感覺還是有些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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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同一樣商品攜帶不超過5份...另外還有商品總額不能超過台幣30000
如果是自己從國外帶回來的話...除非你一副作賊心虛的樣子...
要不然就算你一整個皮箱都帶DVD也不一定會被海關欄下來...
至於從國外網購的話就要注意了如果超過5張的話很有可能就被沒收了...
另外...外國廠商不會來台灣抓你...因為他們賺到錢啦...
會抓你的是那些台灣不長進的濫廠商...
如果你是買來自用的話...就沒問題了...
如果你買來後有販售的行為...那怕是二手片只要你賣一塊錢...就算是營利...
那你就違反著作權法了...
自己小心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