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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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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買一些DVD和Game如果不是代理商而是真品平行輸入也就是俗稱水貨,我們
消費者到底會不會犯法,這和網路郵購外國的如一區DVD有沒有犯法,最近買東西都很
擔心這問題,因為照這條今年七月發佈的新著作權法規定,依「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
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即指水貨)者,視為侵害著作權之行為」條文辦理,
最高可處3年有期徙刑,及併科新台幣150萬元的罰金,實在很恐怖,為了省幾百元被人
抓去關很不划算,但有個很大問題我也是買原版怎麼會犯這麼嚴重的法,感覺好像被
一些財團欺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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