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新法~~罰不到昱伸賓漢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31760)

casteja 2011-06-03 09:49 AM

新法~~罰不到昱伸賓漢
 
黑心可囚5年 罰千萬 新法 罰不到昱伸賓漢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10603

2011年 06月03日

【徐珮君、林益民╱台北報導】塑化劑污染食品,嚴重影響民眾健康,行政院會昨火速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對製造、加工、販賣有毒及有害食品的黑心廠商加重罰則,從現在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20倍,最高可以罰600萬元,情節重大者,可撤銷公司或工廠登記。
至於因此導致危害人體健康者,更提高刑度到5年以下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
1罪1罰最高30年

該草案將送立法院審查,但這項修法不適用塑化劑製造廠商昱伸與賓漢公司。法務部次長陳守煌說,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只能依舊法處理。
行政院副院長陳冲強調,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高只有3年以下刑責,但《刑法》採一罪一罰,最高合併刑責可達30年,且《行政罰法》規定,若按個別法規處罰後仍有不足,可根據廠商所得不法利益處更重罰鍰。
法務部長曾勇夫也說,可考慮適用《刑法》191之1條俗稱「千面人條款」的公共危險罪偵辦,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而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重刑)。

未用千面人條款
但士林、板橋地檢署偵辦黑心起雲劑專案小組卻與曾勇夫唱反調,認為賓漢陳哲雄等人可能無法適用,千面人條款是用於產品製造後遭人下毒,與食品製造過程加黑心起雲劑不同,目前並未用千面人條款偵辦。



《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重點

◎第31條:製造、加工、販賣、輸入、輸出、調配有毒及有害人體健康的食品,處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或廢止其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
.說明:目前對違法者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次違反才廢止證照,難以遏止重大犯行,修法加重處罰。
◎第34條:製造、加工、販賣、輸入、輸出、調配有毒及有害人體健康的食品,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上述罪行,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600萬元以下罰金。
.說明:故意於食品中添加有毒或有害健康物質的行為,屬嚴重犯罪行為,目前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90萬元罰金,修法提高刑度及罰金,遏阻不肖廠商。
資料來源:衛生署


昱伸東莞分公司 搜出毒塑化劑產品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20110602/page/1

中國廣東省食品安全辦公室獲報「東莞市昱延食品有限公司」,與鬧出毒塑化劑風波的台灣昱伸香料公司有關。當局前天抽檢了該公司生產的30批次複合添加劑成品和20批次用於生產食品添加劑的原料。結果昨天出爐,發現在其中4批原料和4批複合添加劑成品中,檢出含有有毒的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DEHP)。


---------------------------------------------------------------------


台灣無法重罰就麻煩送過去~:tu: :tu: :tu:

這就是人生 2011-06-03 09:52 AM

一罪一罰不能適用嗎?
多少人吃過就合併執行多少次?

這樣不好嗎?...

casteja 2011-06-03 09:54 AM

引用:
作者這就是人生
一罪一罰不能適用嗎?
多少人吃過就合併執行多少次?

這樣不好嗎?...



最高合併刑責可達30年

法官很nice的,可能判不到30
若考量犯者年紀大,會在少一點
了不起15年就出來了

willism 2011-06-03 09:56 AM

引用:
作者casteja
法務部長曾勇夫也說,可考慮適用《刑法》191之1條俗稱「千面人條款」的公共危險罪偵辦,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而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重刑)。

未用千面人條款
但士林、板橋地檢署偵辦黑心起雲劑專案小組卻與曾勇夫唱反調,認為賓漢陳哲雄等人可能無法適用,千面人條款是用於產品製造後遭人下毒,與食品製造過程加黑心起雲劑不同,目前並未用千面人條款偵辦。


起訴時"法條引用錯誤",被告會被判無罪

logiz 2011-06-03 10:05 AM

綠黨的金主.怎麼可能重判.

3審可能就判.罰10萬了事 :laugh:

尤典汴太 2011-06-03 10:10 AM

早就知道新法罰不到了.....不溯及既往 :unbelief:
我想這場官司有的打了! :stupefy:
一般民眾應該是求償無望吧! :cry:
就不知道那些大廠會不會加入這場混戰?

EAC212 2011-06-03 10:18 AM

我會用選票抗議的..

kevinjia 2011-06-03 10:24 AM

放心

國際特赦組織會支援這種人 :think:

P&W 2011-06-03 10:27 AM

法律基本原則就是不溯及既往,如果溯及既往以前犯的法都得重新判決,只有特殊案例能溯及既往,例如對人民有利的陳長文條款與遺產繼承條款,如果你犯過罪關完,今天法條溯及既往要槍斃,請問你服氣嗎?

樓主不要用標題殺人法,這是立法修法的常態,別說的好像是政府刻意放過奸商~

casteja 2011-06-03 10:46 AM

引用:
作者P&W
法律基本原則就是不溯及既往,如果溯及既往以前犯的法都得重新判決,只有特殊案例能溯及既往,例如對人民有利的陳長文條款與遺產繼承條款,如果你犯過罪關完,今天法條溯及既往要槍斃,請問你服氣嗎?

樓主不要用標題殺人法,這是立法修法的常態,別說的好像是政府刻意放過奸商~



是啊~蘋果真是太過份了,怎麼用這種標題幫我們出氣(雖然殺不了人)

因為無法溯及既往,又罰不重,剛好他們又毒到對岸,那就送過去吧!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40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