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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誌家收錢不放水 檢批「最惡劣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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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誌家收錢不放水 檢批「最惡劣的球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17/20ftf.html
前中職明星投手張誌家遭到檢方起訴求刑2年,檢方在起訴書中清楚寫明,張誌家答應蔡政宜打假球,甚至以家裡需要錢為由要求分紅,前後共收了280萬元,甚至接受性招待,不過,張誌家收了錢後卻不敢放水,被檢方批是「最惡劣的球員」;至於原本相信兒子的張家兩老,如今也不敢再出面力挺。 張誌家涉及打假球,遭到求刑2年,台中太平老家今日大門深鎖,張誌家父母不在家,只剩哥哥一人。張誌家哥哥受訪時說,弟弟並未與家裡連絡,爸爸媽媽則是「出去玩了」。 家人選擇低調面對,不再站出來力挺,根據檢方的起訴書,張誌家罪狀寫的清清楚楚,早在97年5月份時,張誌家就和蔡政宜接觸,答應配合打假球,收取230萬訂金,約定之後每打一場假球扣抵1百萬。 同年7月13日的比賽中,球隊放水輸球,詐賭成功,張誌家沒有下場,還是分紅50萬;9月27日再度比賽,張誌家配合放水給,甚至嫌獎金太少,以家裡需要錢為理由要求分紅多一點。張誌家的要求,蔡政宜都乖乖吸收,甚至提供性招待,但張誌家卻在收了錢後不敢放水,讓蔡政宜大輸。 另外,在檢方兩度測謊中,他被問到是不是有收受范訓銘和蔡政宜的錢打放水球時,居然都沒有通過,說謊率高達百分之百,被檢方痛批是最惡劣的涉案球員,因此對張誌家具體求刑2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陳學風、洪杰民) -------------------------------------------------------------------------------------------------------------- 妓女收了錢卻不辦事 殺手拿了錢卻不殺人 乩童取了香油錢但明牌槓龜 全部都應該具體求刑2年 :mad: :mad: :mad: :mad: 拿了錢卻不放水害組頭輸錢 <-- 沒有對價關係如此的明確 我真是搞不懂本國的法律標準是什麼? |
所以雨刷應該加告阿家一條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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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又放水的是優良球員
因為檢警可以有業績 (是這樣嗎?) 以後拿錢不投票的人 我想也可以比照辦理 還可以加一句: “ 最惡劣的選民 “ |
張99這時跳出來說:我只想做個好人,我是被派入雨刷集團的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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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心灰意冷…
已經不知道該講什麼了,有些人就是永遠媒體說什麼就信什麼,怎麼講都不聽,只信媒體的那一套。 唉…… |
不放水 還要判作弊?
(雨刷真的是幕後主使?) |
引用:
嗯 新聞不是報說,他老爸說他放水就打斷他的腿,看來是新聞在亂報,媒體果然不能信~~ |
引用:
因為發言的都是媒體,政府又放任媒體亂亂講,結果就是... 或許該有個監督單位,媒體出稿前先審核通過,否則重罰,至少看看「正妹」一詞也許 不會再被亂用 :laugh: |
引用:
惡蟲大麻煩你好心貼一下起訴書,不然鄉民只能或只會看媒體報導... |
覺得檢方的意思不是"收錢不放水很惡劣", 應該說很頑劣,
是張打死不認罪, 已經那麼多人指證歷歷囉... --- 覺得546大概也會掰掉吧, 07年壹週刊有爆過一次了, 當時同隊還有許志華(許這次被緩起訴3年, 200小時義務勞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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