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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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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https://tw.news.yahoo.com/%E5%9C%8B...-092400551.html
真是離譜,3名職業法官,6名國民法官,必須3名職業法官「一致決」 都同意判死,然後加上國民法官半數以上同意判死才能判死刑,所以 即使6名國民法官都覺得被告該死,只要有一名信仰「廢死」的職業 法官, 所有的一切都白幹, 所以國民法官是來幫「廢死」職業法官 背鍋的嘛,真是個噁心的制度... |
如果最終仍由 法官們 來決定, 那請問這 國民法官 來參審做什麼? 旁邊喝茶聊天就好了啊
就像美國 陪審團 決定有罪後, 結果法官說 沒罪 然後放人, 那要 陪審團 來做什麼? 老愛喊司法改革, 自徐自己是進步主義份子去抗爭去改革賺名聲, 然後什麼也不敢改 :stupefy: |
是阿
上次我說國民法官沒屁用還被嗆國民法官好棒棒 |
3名法官一致決根本仁政啊,只要買通其中一名就可逃死,還可彼此競價最低價,無異嘉惠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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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於2024年9月20日宣示)
1.原本規定:根據《國民法官法》第83條規定,判處死刑需要包含國民法官及 正式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 3分之2以上(即9人中拿到6票以上) 同意即可。 2.憲判字第8號修正:憲法法庭特別澄清,在第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中, 判決主文所稱的「一致決」,是指合議庭中「具備法官資格的刑事職業法官(共3名)」 必須全部同意(3:0)。 笑死!本來規定還算合理,2024改成這鳥樣,國民法官就跟虛設沒兩樣。 不虧是綠畜推動的「黑社會安全網」,棒棒! |
原本的規定當然有點不妥
三名正式法官都不同意,不敵六名國民法官的死刑判決 這樣會讓正式法官心裡不是滋味,辛辛苦苦讀了多年考上法官,卻沒得到應有的尊重。 然而改了之後又太過頭了,只要有一名正式法官不同意死刑,就造成"一票否決權" 這樣你拉國民法官出來是拉著玩的嗎。根本形同虛設,花了時間花了心力(雖然基本外行)毫無價值,還要揹鍋。 我個人以為,改成雙重三分之二好些。 只要總數三分之二,同時正式法官也要三分之二就通過。 這樣就可以避免"一票否決權"的出現。 |
這樣看起來、國民法官還真是沒什麼鳥用
所以說、類似像這種就是政客在玩假的、用來唬爛人民的....... |
引用:
《國民法官法》第83條規定: 6 票不能全部由國民法官包辦,必須包含至少 1 票職業法官 的同意 所以原本的並無不妥,六票裡面最少要有一票是法官,六票都國民法官會不成立。 2024改的才真是白爛.... |
引用:
想太多, 蟾蜍黨只剩廢死這塊神主牌, 改了怎麼跟 吠死集團 交代?? |
於其 相信台灣司法 我還不如等 阿共 飛彈 打過來 剛好飛彈 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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