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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x已指示行政院轉令法務部研議全國性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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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我有看到,並不是沒看到在酸 不過我實在覺得也不應該放出來或減刑,犯了錯就該受罰 特赦應該是在人民生活安樂的時候,而不是在這個只有"政府"覺得治安好的時候 這些人在這個時候放出來,他們就會找到正當工作嗎?還是重操舊業?....... 竊盜、賭博、詐欺、偽造文書,這些東西其實認真來看害人也是很深阿..... :think: |
引用:
書不要讀死書 這兩者是相同的 重點在於你如何正確判定誰可減 ? 你如何判定犯者有悔意 ? 你如何保證減刑放出後改過向善 ? 法律可判定嗎 ? 法律有規定嗎 ? 守法國民的觀感為何 ? 犯罪風氣的改變為何 ? 執行的效果是否正確令人懷疑 而 這個政策的優先性如何 ? 這個島國已經很安樂富裕嗎 ? 政府已沒別的重要工作要推動嗎 ? 這個政策的實用性與優先性都很低的狀況下 還要勞民傷財的去推動 這求的到底是什麼 ? CP值是怎樣算的 ? |
蘇揆:監獄人太多
這個原因就要讓老百姓去承擔 ? 四處去偷公寓的鐵門,剪電纜竊賊,放出來就不會再偷 ? |
漫畫詐欺獵人提到個說法,聰明的詐欺犯被逮之前一定有辦法把錢放到安全的地方,之後法庭追不回來就是追不回來。詐欺三億進去關個五六年出來,算一算差不多一年五六千萬年薪,還是很值得。減刑等於變相加薪,看來詐欺犯這部份的選票是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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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覺得引喻不太恰當... 是不是讀死書我自己最清楚 是不是自以為是的引經據典 我想某人也很清楚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所以我才認為法治社會沒有必要使用到特赦,只有在泰皇那種例子才有使用必要 |
治安變好了 當然可以減刑
至於報紙上登的都是個案 整體數據來說 治安已經變好了 大官們 的想法 大致如此吧 |
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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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若要減刑..那也無不可行..但要視情況而定..能做到合乎情理法三項的抉擇的裁量權...
若受刑人有悔意..也已被監禁達一定的時間..且受刑入獄其間行為表現良好..得視其審理人給予重新再減其刑責或假釋的機會... 亦或是非蓄意及情節非重大且深有悔意者..也得以由審理法官從輕減刑..其實這也不無可..出乎於情及理的層面來執行..而非單單只有死板法條... 但我極度不贊同..要廢除"死刑"及"無期徒刑"..如此做法..只會讓社會變得更亂..會間接形成一個無法治的國家..犯罪率會節節提高..這才是我認為的重點... |
是怎樣?嫌社會還不夠亂喔?
原本就算被判死刑都不見得真的死的了了... 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獄中表現良好改判20年>表現良好又減....搞不好不用20年就出來了! 現在要拿掉死刑........是怎樣啦!真的覺得社會還不夠亂就對了! 要加重刑罰才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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