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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員救援引閃燃燙傷人 判國賠412萬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81425)

d61s 2015-06-27 02:40 PM

引用:
作者EAC212
被別人問了才趕著查網路,就這種水準嘛,
什麼都不懂,被炮了以後就查網路出來表示自己也不是真的那麼無術?
:unbelief:


先說我沒有受過消防救災相關訓練,所以我算沒知識沒常識
今天才知道拿wikipedia來跟人家討論判決依據,原來就叫有知識有常識.... :laugh: :laugh: :laugh:

我想到「八百壯士跳黃河」

引用:
八百壯士跳黃河?陸官太扯啦

陸官郵摺特刊引述「八百壯士跳黃河」的大陸史料,與國人熟知的八百壯士死守四行倉庫史料不同,是否錯用,陸軍官校並未承認,僅說明部分圖片引用維基百科戰史,對外界指正表示尊重,將持續詳查國史資料,請益抗戰前輩,並依查證史實更新。

...

一位軍方官員也認為陸官用「八百壯士投黃河」照片,極不妥當,且很可能是只知有八百壯士,卻不知死守四行倉庫的事,於是上網抓照片,結果抓錯;軍方官員說,在那個年代,真要有八百壯士跳河殉國,不會留下照片的,陸官引用前只要想一下,就知不可能有什麼跳黃河照片。

cframy 2015-06-27 04:22 PM

如果摔傷 脊椎受傷狀況不明
冒然吊掛
業務過失傷害 致死 一定跑不掉

ck78934 2015-06-27 04:34 PM

燒成那個樣子....這輩子...
國家賠點也好啦...不然人家怎麼活下去 :think:

Earstorm-2 2015-06-27 05:08 PM

消防人員未必是化學專家, 就算了解化學也未必在現場有得到完整消息再做判斷.

所以最大的問題是該廠房設備的負責人跟老闆! 他們在做什麼? 提供什麼資訊, 為何有工安!

***

我就是處理狀況的專家, 雖然不是化學專業而是機械, 每次駐廠50幾台的工作.

當地負責人提供的資訊非常重要! 而他們要負責指揮一部份的措施而不是全部我做!

專業我不清楚(再次申明), 但場地, 設備, 內容物都是該負責人/主管/老闆要確認!

看我拿平面砂輪機出來就要阻止了! 因為我不會曉得他們裝什麼會有什麼危險!

***

這個事件的責任歸屬真荒唐! 就算要分配百分比也不是直接就推給動手的人!

這樣誰還要做事情! 以後自己訓練工安人員自己施救!

coolcliff01 2015-06-27 06:12 PM

引用:
作者Earstorm-2
消防人員未必是化學專家, 就算了解化學也未必在現場有得到完整消息再做判斷.


先聲明我不是具備消防專業知識的人,不過以前有翻閱過消防人員內部訓練用的教材,裡頭有提到各類火場的處理要點,其中有包括各類化學品以及石化場所的火災(我確定有油槽這個章節),合格的消防員當然不是化學專家,而是各類石油化學火災專家,另外其中也有不少篇幅提到該如何避免閃燃或爆炸,所以報導中這段「電動切割器切割油槽時產生火花」,看到就覺得頗神奇,應該有啥細節是記者特意不提的,好塑造出又一個恐龍判決

而且要注意到記者的文字表述有時會誤導閱聽人,尤其記者根本很少會轉述判決書內容(或是看不懂?),像是之前山難國賠的判決書指責的對象是指揮者而不是整個救災體系本身,那些人讓一大群基層救災隊員像無頭蒼蠅似地在山區亂竄好幾天,結果民間人士卻是沒多久就找到(遺體),過失不是在救災人員沒找到人,而是當時規劃的搜救計畫太沒章法,甚至入山救援的各公家單位是各自為政,無整合搜救能量,所以國賠成立

不過卻被記者渲染成又一個恐龍法官,然後閱聽者又把矛頭指向山友群體......
平常罵記者罵很爽,不過老是被記者耍得團團轉都不自知 :stupefy:

月貓 2015-06-27 07:12 PM

引用:
作者emh01304
幹嘛?
您是要出錢讓我去作消防員呀?
沒問題
薪水獎金費用您全包再保我進去
我包準回來告訴你重油閃火點是多少:laugh:


重油有多少種你知道嗎?
危險物品有多少種你知道嗎?
你認為消防員有能力背完幾千種的物質燃點及閃火點嗎?

當老師就懂全部中文字要怎麼念嗎?
歷史學家就能懂每個國家的詳細歷史嗎?
生物學家就懂每一種動物嗎?
飛行員就會開每一種飛機嗎?
你每天烤秋琴就會知道每個人的手槍長怎樣嗎?

你這種小學生的回文還是不要出來丟臉

n_akemi 2015-06-27 08:59 PM

引用:
作者cframy
如果摔傷 脊椎受傷狀況不明
冒然吊掛
業務過失傷害 致死 一定跑不掉
簡單的說,這就是消防救護的難題...
現場指揮官要有能力判斷輕重緩急與最適當的處置方式。

若同時發生摔傷脊椎+有機溶劑槽內,就只能選擇風險最小速度最快的...
若不慎有後遺症,還是一樣一定會被家屬告的。

但現實情形是...若真的打官司醫療疏失的勝率比救災疏失的勝率來得高。

引用:
作者小肥羊
沒有矛盾,就算要吊掛作業,也要有人進入油氣槽,但是有人昏迷的油氣槽,進入一定要背氧氣桶,不管是開口太小,不好吊掛(吊掛撞倒受傷算誰的),或是氧氣桶卡住,進不去,把開口弄大一點是必要程序。
所以話又說回來了...

一個救人的必要程序是不是應該要向現場施工人員與設備負責人問清楚所有資訊?
再者,大部分所有槽體的維修孔都是60見方的開孔,所以實際上背大型設備是絕對進不去的。

所以我認為現場應該是先將人員以輕攜帶型設備進入,後吊掛重設備進去更換。
應該沒有人會蠢到直接背著進去...

至於吊掛不易的問題,依最後結果還是吊掛救出來看,應該沒什麼好討論的。
(除非是經由已經完成切割的開口出來...)

引用:
作者小肥羊
至於已經閃燃,代表有害氣體燒光了,新鮮空氣進入,可以快點搶時間救人,同時被燙傷的人,相對於吊掛造成的撞傷,遠不及把燒傷的人快點弄出重要。
若是因為有害氣體致命要搶時間,您覺得是吊掛比較快?還是切割比較快?
同理,您認為有害氣體導致窒息或休克,與二級以上燒燙傷何者比較需要先搶救?

我想答案應該很明顯。

Crazynut 2015-06-27 09:12 PM

引用:
作者P&W
事後諸葛大家都會,不過記者根本寫錯了,這是氣爆不是閃燃..................


你這樣講我就同意了,氣爆條件很低,只要"濃度足夠"幾乎任何物質都可能會引起氣爆。

讀化學的恐怕都在課本上看過一張有名的災後圖片吧,氣爆的原因居然是--石頭粉塵。真是不可思議。

VMA 2015-06-28 12:21 AM

說真的我覺得國賠是正常的

今天不管是救難人員還是消防員,都應有具備專業能力與把專業能力應用在工作上

而不是遇到事情只要有派工,人也有到現場就算一切沒問題而不管過程,專業要有專業的樣子用了錯誤的方式當然算缺失

今天是被救的人被燒傷,只有被救者提了國賠,如果是其他人也在這次受傷呢?

xingy 2015-06-28 12:38 AM

引用:
作者VMA
說真的我覺得國賠是正常的

今天不管是救難人員還是消防員,都應有具備專業能力與把專業能力應用在工作上

而不是遇到事情只要有派工,人也有到現場就算一切沒問題而不管過程,專業要有專業的樣子用了錯誤的方式當然算缺失

今天是被救的人被燒傷,只有被救者提了國賠,如果是其他人也在這次受傷呢?

台灣的許多專業人士,已經一點都不專業了
充滿著許多濫芋充數......
之前找專業水電工人修水管,結果弄爆兩次水管
去醫院急診看病,結果醫師看不懂x光片
跟律師討論案情,結果律師連5年前已經修正的條文都不清楚
專業消防員拿切割機切油槽我一點都不意外
之前碰過一場車禍,現場要救出困在車內的傷患
消防員一到場也是拿切割機要切,跟他說旁邊有漏油,還一臉狀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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