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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闖紅燈喪命 肇事者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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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陳述她的理論。 "闖紅燈被撞死~ 不管駕駛者是不是蓄意都免罰" :tu: |
後半句是自己添料的吧
就算要耶諛別人也不是這樣 |
引用:
後半句是自己添料???:jolin: 引用:
哪邊自己添料?看到別人犯罪蓄意衝上去撞死人不是蓄意謀殺是什麼? |
撞死闖紅燈者無罪是指已經盡到注意義務(i.e.按速限行駛,在發現闖紅燈者後有採取必要措施避免碰撞,但實務上無法避免而肇事者:flash: ),基於保護守法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判其無罪,並不是只要按速限行駛沒闖紅燈而發生事故者一律免責吧,尤其是在行人穿越道上撞到行人不論當時號誌狀況為何都是沒得商量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是這麼寫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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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晚上騎自行車一定要裝燈,不然超危險,目的是路上的車看的到你呀~~
不遵守交通法規的rider更是要裝 |
引用:
我之前停紅燈被後面的車撞,也是說我應注意而未注意 要負擔部分責任 :stupefy: |
"理由是,張婦有優先路權,沒理由要緊急煞車避讓違規自行車。"
這樣的講法有點怪 雖然有絕對路樣,可以判無罪 但是駕駛人還是應該盡量避免事故發生才對 這樣講..好像看到闖紅燈,不用煞車就直接輾過去就好 :jolin: |
引用:
嘿~~ 這樣子還是不夠 有沒有罪,還要看法官心情 這可是有實例的 之前一個實例 "按速限行駛,在發現闖紅燈者後有採取必要措施避免碰撞,但實務上無法避免而肇事者" 但法官認為車子在十字路口應減速慢行 當事人雖然按速限行駛,但沒有應減速慢行,所以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才會撞上闖紅燈者 有罪!!! |
引用:
沒錯,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時路權是無限大,不管是不是闖紅燈。這個案子如果被撞的是走路不是騎車的話,撞人的一定不可能脫身的 警察說:你可以按喇叭把人嚇死(無罪),撞到的話你一定有責任 |
引用:
還有更恐怖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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